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扶贫办、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2012年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2012年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实施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和省委关于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21号)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我省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创业就业能力,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特制订2012年全省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落实为中心,以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收入为目的,以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和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为举措,创新培训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和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我省农村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2012年再实现11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突出转移。突出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开发式扶贫基本方针,突出多种形式转移(即向务工转移、向高效农业转移、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有效转变,努力促进贫困地区的科学发展。
瞄准对象,扶持到户。以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贫困家庭为基础,瞄准贫困对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到户到人机制。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在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紧密结合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求真务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探索雨露计划培训新途径,努力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的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2年计划完成雨露计划培训任务20.2万人。其中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3.7万人(含2011年国家助学试点10800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4.5万人、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工程2万人;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企业就近就地培训就业工程,通过“千企帮千村”、“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和科技产业化扶贫等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培训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10万人。(具体培训任务见附件)
三、四项工程实施的对象、内容及方式方法
(一)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
培训对象:为我省确定的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完成高中学业未能升入普通高校继续学习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主要内容:通过宣传发动和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继续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从源头上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方式: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开展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抓好宜阳等5个试点县10800人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接受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在校学生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500元。补助资金采取支农惠农卡(一折通)的发放方式直接到户,不直接发放现金。
二是继续抓好我省开展的“雨露计划·金蓝领”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已享受其他部门学费补助的不予补助;资金补助仍采取学校减免1500元学费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市县经报省备案后可以直接补贴到个人,但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二)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
培训对象:贫困家庭中具有转移就业愿望、就业能力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对象为我省确定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村中农民和非贫困村中2300元以下低收入的贫困人口。
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参加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增收;并继续抓好新县和濮阳市的涉外培训工作,努力扩大涉外劳务经济。
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开展3至6个月培训4.5万人,其中:3个月3万人、4、5、6个月各0.5万人;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需求在总资金、任务不减少的情况下调整培训时间,并向省备案。补助标准省内培训(国内就业)每人每月学费补助400元,即3个月每人补助学费1200元;4个月每人补助学费1600元;5个月每人补助学费2000元;6个月每人补助学费2400元。涉外培训(国外就业)3个月每人补助学费1500元;6个月每人补助学费3000元。资金补助方式,仍采取学校减免学费的办法进行。
(三)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工程。
培训对象:为我省2012年开展的扶贫整体推进村、易地搬迁村和省、市扶贫定点帮扶村中的支柱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
主要内容:围绕扶贫整体推进村、易地搬迁村和省、市定点帮扶村的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发展,开展“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贫困村的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发展,增加贫困农民的增收。
实施方式: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工程,计划培训2万人。此项工作,由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负责,根据省、市下达培训任务,分解落实到培训基地和贫困村。基地根据培训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补助标准每人600元;教学模式,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如4+3)进行实施;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报账制方式进行实施。贫困村支柱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采取集中办班和现场示范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教学,实践教学要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通过培训能够熟悉掌握实用技术,促进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县(市、区)扶贫办要切实搞好组织指导,加强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
(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企业就近就地培训就业工程。
培训对象:为我省确定的贫困村和社会力量开展的“村企共建扶贫工程”村中有就近就地就业愿望的农民。
主要内容: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实施方式:通过开展“千企帮千村”、“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和科技产业化扶贫等活动,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此项工作,由县(市、区)扶贫办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为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发挥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2012年在濮阳市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形式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采取直补到个人方式进行,具体如何直补到个人由当地财政局和扶贫办确定,但不得将现金直接发放到个人或机构。濮阳市应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扶贫办、财政厅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培训资金投入。
中、省财政用于雨露计划培训资金在去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增长。各市、县(市、区)也要增加财政扶贫培训资金投入,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需要;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雨露计划培训,积极实施村企共建扶贫培训就业工程。
(二)加强培训基地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培训基地准入制度。加强基地的能力建设,严格省、市、县级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标准和条件,不达标不得承担雨露计划培训任务。二是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培训基地评选程序和标准,一年一评,优胜劣汰。对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培训基地,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培训基地做大做强。三是重点实施“一校一品”或“一校一、两个重点专业”培训计划,突出特色和重点,强力打造品牌,努力提高就业的竞争力,树立雨露计划品牌形象。
(三)广泛开展校企合作联姻共建活动。
校企合作联姻共建,是衡量一个学校开门办学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培训基地要围绕大中型企业需求和我省产业聚集区发展需要,广泛开展“百校千企”、“千企万人”合作联姻共建活动,特别是省、市级培训基地要带头为我省产业聚集区和重点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服务,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冠名培训,实现学校培养与产业、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学员的稳定就业率。
(四)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培训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农[2007]291号)文件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的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严格资金的拨付,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扶贫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或法律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二是规范培训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第一堂课”、月报表、毕业考试、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规范培训操作程序,努力实现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加强培训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充分利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培训信息,加强学校和企业的信息交流,增强培训工作透明度,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各级扶贫办要加强领导,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安排一定办公经费,努力满足工作需要。二是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工商联、统战部等部门的合作,切实抓好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各级扶贫办要加强与人社、教育、农业、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工作开展。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要把雨露计划纳入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2012年雨露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于7月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