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调整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由专科生原先每人每月800元调整至1500元,本科生、研究生由原先每人每月900元分别调整至1600元和1700元,所需费用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在省直管县服务的志愿者生活补贴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目前,全省在岗的2011、201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自2013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的生活补贴标准,2013年以后(含2013年)新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也将按新标准执行。
据悉,自2004年以来,由共青团河南省委牵头,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了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截至目前,河南省先后选派1800名贫困县计划志愿者赴全省23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开展为期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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