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
关于印发完善会员退出机制决议的
通 知
豫扶贫协会〔2014〕 18号
各会员单位:
《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关于完善会员退出机制的决议》,于12月29日常务理事会议上决议通过,现予印发通行。
2014年12月30日
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
关于完善会员退出机制的决议
(2014年12月29日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
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为加强协会会员管理,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精神,关于会员退会,除会员自身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退会申请外,对连续三年不能按时缴纳会费、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会员均按自行退会处理,由协会秘书处报驻会会长会议同意,并书面通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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