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
关于成立会员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根据2014年度省扶贫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为更好服务、支持和引导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各界对损害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监督,使会员企业在激烈竞争环境中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会员法律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宗旨
为会员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服务对象
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各会员企业。
三、机构设置
该服务中心设在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依托省扶贫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1.接受会员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会员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涉案会员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4.为会员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
5.接受会员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参加经贸洽谈、商务代理,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等。
6.解答会员的法律咨询,代理拟定法律文书等。
7.举办法律知识培训。
8.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联系人: 田宝现 (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会员部)
0371-65967636 15978441668
千智永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0371-65786301 13937162946
电子邮箱:hnsfpkfxh@163.com
附件: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及千智永律师简介
2015年4月28日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及千智永律师简介
千智永律师,男,汉族,本科,1978年10月生,河南武陟人。毕业至今在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公司部首席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特邀委员,河南省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医患纠纷处理专家,河南省扶贫开发协会常务理事。
所在单位: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备案,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以公司改制、上市、重整、破产清算、房地产、交通领域法律事务为专业依托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我所成功办理了一些社会影响大、典型的案件:郑州亚西亚五彩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注:涉及标的17亿元,全国第二大破产案)。宇通公司股份改制及股票上市案,“郑-漯-界”高速公路招投标案,河南省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改制,郑州七十一名夏利出租车司机状告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虎”盗窃集团特大盗窃案的辩护,河南省最大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主犯的辩护,郑州“房妹”案件的辩护,《三国演义》电视连续剧主题曲著作权纠纷案,“忘不了”与“好想你”枣片专利权侵权纠纷案,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洛川8.28”特大交通事故案(注:在中央一套新闻联播,中央十套讲述中进行了播出)。几年来,经过全体合伙人和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受到了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肯定,并得到了省市司法厅(局)的奖励,获得“部级文明所”称号,我所系中原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双优所”即“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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